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钦州市人民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9〕96号)和《中共钦州市委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发〔2010〕1号)等文件精神,设立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 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
(6)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对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文件和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收集、编辑市内外重要政务信息,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9)办理或指导督促政府其他部门办理市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有关的文电;
(10)做好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交办的人事政工工作和办公室人事政工工作;
(11)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7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处理和督办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会、常务会、党组会、务虚会、市长碰头会及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会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党组政务类的文电和信函;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的文电和信函处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的文电处理及相关工作,办理钦州保税港区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2)第一秘书科
负责起草和整理市长讲话稿和调研报告,起草市人民政府综合性材料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对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关注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反馈;组织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参与政府重大新闻报道的审核管理工作。
(3)第二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法制办公室、物价局、驻京联络处、接待办公室、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发展研究中心、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绩效办,国家统计局钦州调查队、国税局、地税局、自治区地税钦州稽查局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4)第三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不动产登记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局)、海洋局、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局、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地拆迁中心、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5)第四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市民政局、商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资促进局、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口岸办公室、地震局、打私办、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钦州物资工贸集团公司、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工商联、侨联、贸促会钦州市支会、残联、非公办,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及钦州保税港区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事局(处)、边防检查站,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及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6)第五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市科学技术局、公安局、司法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驻钦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科协,国家安全局、钦州监狱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7)第六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石化产业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坭兴陶研发工作及煤电油运等经济运行管理,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市无线电管理处、烟草专卖局、钦州盐务管理局、钦州供电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公司及邮政管理、通信管理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8)第七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旅游发展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体育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及社会科学、妇女儿童、文史、政府参事,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及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9)第八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市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合作社、粮食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水果局,市气象局、广西沿海水文水资源局、广西农垦钦州分公司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10)文电科
负责文电收发、分办、催办、印信管理、文书档案、保密、文印、公文核稿、机要通信等工作;编发《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11)信息网络科
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规章制度,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并向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有关信息;负责地方志的撰写和报送工作。
(12)人事科
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党组党务类的文电和信函;负责办公室及所管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计划生育、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妇委会、工资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党组会议、办务会议、全体会议的议题复核、会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建立健全办公室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室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处理办公室党组的文电和信函;负责起草办公室的综合性材料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13)行政科
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对外政务联络和工作接待;负责办公室行政、接待、后勤事务、扶贫、重大会议(活动)会务、福利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资产管理;负责安排调度车辆,协助管理公务车辆;负责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理与本办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协助机关工会办理有关工作,负责处理办公室机关工会的文电和信函。
(14)财务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市直机关有关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15)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科
负责对市人民政府重要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的督查事项进行督查、反馈;负责对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办的新闻媒介、各种内部材料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反馈;联合市委督查室,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及全市性的重大事项进行督查。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53名(行政编制48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任)1名,办公室专职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24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控制数6名。
市人民政府领导、政府秘书长编制另行核定,政府副秘书长8名。现有在编在职干部职工50名,其中副秘书长6名(其中,1名副秘书长兼调研员),专职副主任4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1名,纪检组长1名,督查室主任1名,副处级督查专员2名,科长15名,主任科员5名,副科长8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工人3名。离退休人员18人,副厅2人、正处9人、副处3人、正科3人、科员1人。另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有9名,其中市长1名,副市长7名,秘书长1名。
(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1. 内设机构4个
(1)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科
组织协调研究中心行政事务;承担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2)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科
组织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课题的综合研究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和综合意见;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对应部门下达课题的综合调研,负责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并及时整理、筛选信息,为研究工作提供资料保障;协调和指导县区、部门开展调研工作;负责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对中心牵头研究的重点课题组织专家评审;负责中心参与的有关优秀研究成果参评奖项的筛选和申报工作。负责编制市人民政府年度重点研究课题计划;负责撰写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3)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发展研究科
参与起草和整理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稿,参与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研究、起草。研究宏观经济调控、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和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适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全市中长期发展战略,预测中长期发展形势,对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咨询意见;编辑发行中心的内部刊物,举办各种经济发展论坛、学术报告等。
(4)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科
研究全市人口、教育、就业、社会分配与社会保障、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等社会问题,研究国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政策建议;收集、整理和报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对全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经济政策咨询工作等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参与全市经济社会方面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开展对外社会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2. 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钦市编办字〔2007〕212号、钦市编办字〔2008〕20号和钦市编办字〔2012〕122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后勤控制数1名;内设综合科、经济发展研究科、社会发展研究科、调查研究科4个科室。现有在职在编干部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调研员1名,科长2名,副科长4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3名。
(三)市长热线受理中心
1. 基本职能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群众来电,回复网络留言,协调联动部门开展市长热线办理工作。
2. 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钦市编办字〔2011〕71号,钦州市市长热线受理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7名,其中管理岗位6人、技术岗位1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5名。
(四)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1.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建设;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与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政府专网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钦州节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的网络畅通及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钦州方面的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技术队伍的培训。
2.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钦市编办发〔2013〕117号文,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相当于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主任1名(不占编),副主任1名,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五)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0〕129号)等文件精神,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处级行政性综合办事机构。
1. 主要职责
(1)承办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2)开展政务联络、宣传推介工作,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及全国各地的联系,促进与各界人士的友好往来,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钦州,提高钦州的知名度。
(3)开展人才引进、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围绕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及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与北京及全国各地的专业人才、知名企业等牵线搭桥,努力为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等提供服务。
(4)开展信息工作,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报送中央及北京重大政务、经济、文化等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开展公务接待工作,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做好赴北京领导的接待服务工作。
(6)做好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和领访陪访工作,开展应急处置、维权救助,配合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相关工作。
(7)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为市属部门、单位人员到北京办理业务以及在北京开展重大经济文化活动提供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全市在北京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8)建立健全钦籍在北京流动人口联络制度,鼓励他们为家乡建设献计献力。向在京的钦州籍领导、各界人士传递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情况。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工作。
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设2个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科
负责公务接待工作,负责联络机关的综合协调管理、公文办理、综合性文件起草和印章管理,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和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人事、档案、财务、保密、保卫、会议组织、计划生育、车辆和财产管理等工作。
(2)联络服务科
负责政务联络、宣传推介、信息收集、协调服务、人才引进、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维权救助、负责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和领访陪访工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在京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实施钦籍在京流动人口联络制度。
3. 人员构成情况
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编制5名(行政编制1名、机关事业编3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另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5名。现有在编在职干部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1个科长,1个工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3个。
第二部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805万元,同比增127.44万元,增长4.7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5万元,同比增加127.44万元,增长4.76%。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绩效考评奖励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晋升晋级人员工资;二是增加全市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建设经费49.5万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96%,同比增加113.39万元,增长8.8%;项目支出1403.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04%,同比增加14.05万元,增长1%。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43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96%,同比增加50.22万元,增长2.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83.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6%,同比增加60.08万元,增长48.51%。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6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同比增加3.96万元,增长6.85%。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8%,同比增加5.33万元,增长7.63%。
(5)教育支出预算4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同比增加7.85万元,增长21.2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01.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96%,同比增加113.38万元,增长8.8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10.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4%,同比增加199.41万元,增长19.7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8.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47%,同比减少2.17万元,下降1.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13%,同比减少83.86万元,下降97.8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403.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04%,同比增加14.05万元,增长1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54%,同比增加8.9万元,增长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48.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81%,同比增加71.35万元,增长6.6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7.5万元,下降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07.4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5%,同比减少58.7万元,下降35.33%。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01.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03.6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01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58.8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政府网站集群建设费、广西天气预报宣传经费、督查业务经费、重大决策调研和咨询经费、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调研专项经费、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经费、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办公耗材办公经费、市长热线受理中心业务处理经费及聘用人员经费、驻京办日常业务经费、钦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推进工作经费、市咨询委办公室及各工作秘书组工作人员经费、发展战略咨询专家工作经费支出和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经费等经费支出。
3.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预算4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市政府驻京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市长热线受理中心等单位经批准聘用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补助经费。
4.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预算1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4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市政府驻京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市长热线受理中心等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4.其他进修及培训44.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4.8万元。用于市政府系统内外各项培训经费。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和市驻京办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6.行政单位医疗52.65万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9.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和市驻京办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7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和市驻京办等单位人员按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9.2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8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9.22万元,比2017年预算104.3万元减少15.08万元,同比下降14.4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41.22万元,同比减少0.08 万元,下降0.2%。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48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23.81%。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48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23.81 %。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原因是:2017年有车辆进行报废,所以公车运行费用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市政府办本级,所属3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市政府办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综合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第七秘书科、第八秘书科、文电科、信息网络科、行政科、人事科、财务科、专项督查科和综合督查科。
纳市政府办部门预算的3个事业单位包括: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和市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019.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18.88万元,同比增加81.19万元,增长215.42%,其中:集中采购104.4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7.84%,同比增加66.74万元,增长177 %;分散采购预算14.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2.16%,同比增加14.45万元,增长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9.4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89.4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办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3辆,其中:市政府办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其中公务用车13辆(越野车3辆,小型普通客车10辆);市驻京办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商务车1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办2018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7个,按市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5.67万元,市政府办本级4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领导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9万元;业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5万元;提升电子政务内网接入宽带工程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32.24万元;电子政务专网办公系统统一平台建设经费89.43万元。市政府办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人才工作经费-发展战略咨询专家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8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20万元。市驻京办1个绩效考核项目,项目名称是钦州市驻京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7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