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开钦州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内容包括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7年全市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19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6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533人,其中专职46人、兼职487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2017年,印发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70 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钦政办〔2017〕154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钦政办〔2017〕167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电〔2017〕87 号)、《钦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钦公开办发〔2017〕14号)等文件,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供了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7年3月,印发了《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钦政信办发〔2017〕14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并更新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指南。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分为“共性目录”和“特性目录”两大类,其中“共性目录”为基础目录,“特性目录”是根据本单位职能设置的目录,着重突出行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信息公开,既确保了基本目录的规范性又体现了职能的多样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为推进钦州市政府网站集群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全市建设了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举办了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暨政务公开培训会,对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作了部署和培训,平台于2017年9月6日正式上线正常运行,66个单位按职责进行分类。栏目设置分为两大块,第一大块是共性栏目,参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导航条原有栏目设置,为所有单位都要有的基础性栏目,共分为机构概况(下设领导简介、机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设置3个子栏目)、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相关内容从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导入,并延续保障;第二大块为特性栏目,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来设置,体现不同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
(五)强化业务培训,举办政务公开日情况。2017年市、县两级共举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暨政务公开培训会等各类业务培训班69次,培训人员3278人次。各级各部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17次。以“推进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发展”为主题,举办钦州市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活动,从公开单位职能、审批事项,解读政策法规、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等方面向群众解读各类政策。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906份,现场咨询人数728人次,解决问题311个。各县区根据实际也相继开展了特色的政务公开日活动。
二、钦州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栏目,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到100%按时发布。按照《广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动态调整。栏目的开设让社会公众更清楚了解并掌握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相关事项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等情况,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权力运行效率,有效解决办理中的“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问题。
2.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2017年1月,印发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3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钦政发〔2016〕24号),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清理的11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并公开了清理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3.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根据工作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市场监管”栏目,为各部门信息发布提供平台途径;市住建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等具有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实行“阳光执法”,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实时发布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4.推进督查和审计情况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含延伸审计的下属单位整改情况汇总)在书面报送审计机关的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2017年全市共发布审计整改报告54份。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务服务”专栏和“网上办事大厅”,对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并提供查询服务。建设完善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布政务服务信息,方便部门和群众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社会政策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政策类文件在成文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编制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文件类政府信息时,在发文登记本和文件版记处标注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解决在文件编制完成后无法明确是否公开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开工作规范化,推进政策公开透明。
2.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着力推进重要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涉及民生面广的政策文件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在决策前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或公示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并在上报政府的政策解读中,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难点进行解释,政策文件发布时连同政策解读一并公开。已初步形成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2017年全市共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49次。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信息和实施过程信息的公开。2017年发布重大项目信息527条,其中项目建议书审批信息99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58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81条、项目备案57条、项目核准14条,重大项目实施信息118条。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进度、房源、分配和退出等信息,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情况。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如期公布财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情况,以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财务状况、资产风险。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有详实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宣传,及时宣传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减税信息,除了采取报纸、印制宣传手册、广播、电视和举办晚会等传统的途径进行宣传外,还采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途径进行宣传,扩大减税政策知晓面。
6.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有“国有企业”专栏,主动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2017年10月印发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规模标准的通知》(钦政办〔2017〕144号),对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的规模标准规定进一步明确。目前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相关交易信息,包括公告、变更公告、公示等栏目,内容涵盖项目名称、交易主体、交易方式等方面,并把投诉电话等一并公开,畅通投诉渠道。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按国家要求抓好扶贫政策、扶贫对象、贫困户退出、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工作。扶贫政策方面,主要公开雨露计划、小额信贷等政策;各县区分批次公开扶贫对象和2017年贫困户退出名单,接受群众监督;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信息公开扎实开展。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示栏、宣传册等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办理审批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规定,按月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打造“阳光救助”。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在市、县区两级政府网站公开公务员、事业人员以及各单位招聘人员信息,做好新录用人员公示工作,推进阳光就业。出台《钦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针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主要任务、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提出具体要求,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按国家要求做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棚户区改造侧重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侧重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公开;保障性住房侧重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按月公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优良率和首要污染物等指标。二是推进水源信息公开。每月发布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信息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包括水质功能、评价、功能区达标情况、超标因子等。三是推进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监测,并按月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推进教育督导、学校财务、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入学人员名单等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医疗机构院务、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公开卫生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社会监督。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重大影响典型案件、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消费警示等信息,并公开抽查、抽检情况和专项执法查处及办结情况。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主要围绕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如项目建设、扶贫工作、低保救助、保障性住房等,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由各相关部门实事求是发布进展和完成情况,通过公开决策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决策得到有效执行。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相关决策执行的情况,各部门均正常发布。
2.推进政府会议公开。把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落实到办会中,2017年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出台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制度。市人民政府带头推进,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为重点,将16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文件的情况、工作要求、指导方向等信息向社会群众公开发布,接受监督。
3.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市、县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部门预算收支、“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市本级108个一级预算部门,除4个涉密部门外,104个单位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占应公开部门的100%。
(五)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各部门代拟政府重要文件时,将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文件公开后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各部门印发重要政策文件,也按上述要求执行,初步形成“源头抓起”机制。2017年全市共发布117篇政策解读材料。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936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5276次,其中,举办新闻发布会79次、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1次主动回应有关事件,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27篇,通过微信微博回应事件3230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209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2017年全市没有此类情况发生。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全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907条,其中通过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9108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624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96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573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640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发掘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7年全市对市民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纸质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并形成电子版,实现电子查阅和纸质查阅同步。各相关单位定期规范报送材料,已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7年,印发了《钦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钦公开办发〔2017〕14号),建立读网制度,要求各部门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读网,每天及时检查信息发布情况2次以上,发现网站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7年,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共41件,其中通过在线申请渠道的26件,信函申请的25件,全部依法按时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7年全市不同意公开答复2件,均已填写《备案表》,经本机关保密工作机构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发后报送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有关部门,授权窗口作为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之一,代表本部门在市民服务中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窗口和本部门内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都在各自的办公场所对外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要求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在实际工作中,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各级各部门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全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各部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频繁,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今后,我市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公开载体建设,强化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围绕“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和“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五大目标,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监管信息、民生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二是全面推进“五公开”。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违规处理和公开内容动态扩展等工作,推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把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围绕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本报告在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管理区,邮编:535000,电话:0777-2558895,电子邮箱:qzzwgk@qin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