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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3-20 18:27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文章】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及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bjysf.com)和《钦州日报》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7号,邮编:535000;电话:0777-3681050,电子邮箱:qzszwb@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在2011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推进,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12年,重新调整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制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普遍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保障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为主渠道,按照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要求,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更新。

  (三)完善政府专网和政务专网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正常运转

  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我市完善了自治区、市、县、镇、村五级联网的政府专网和政务专网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目前,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政务服务中心和各服务窗口顺利推广应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全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任务,灵山县、灵山县新圩镇、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和钦北区贵台镇洞利村、钦北区小董镇逍遥村等5个自治区级示范点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推广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所有办件情况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在线查询。

  (四)创新载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在完善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政府信息公开常见形式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等主动公开渠道的建设,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一是建立立体式政府信息公开模式,依托自治区政府专网和政务专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实现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信息统一公开,统一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信息查询,以及提供各级政府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查询等服务。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坚持以人为本,以公众为中心,把为公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网络平台,使其成为“了解钦州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三是规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交流对接机制,通过文件交换、邮寄等方式向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交换公开信息。四是定期编制出版政府公报,各级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五是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围绕中心工作,紧密关注民生和公民权益问题,整合教育、医疗、交通、社保、公用事业等领域服务资源信息,及时对外发布,初步形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

  (五)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2年,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在预算信息、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等重点方面工作。

  1.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在市本级财政专网与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本级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公开税费改革、非税改革和其他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公开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改革制度。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期将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具体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情况、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和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在钦州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房产信息网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对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对象信息、保障性住房带分配房源情况、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批次分配程序、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等通过张贴公告和在房产信息网上及时进行公开。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对卫生标准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卫生标准知识的认知度。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互联网进行食品安全的公开,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整治、行政许可公告、食品安全检查通告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等各方面。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市环保局网站设立环保政务公开栏目,可查询机构职能、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政策法规、收费公示、水质监测数据、空气质量数据等;设立公示栏,发布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建设项目验收公示、排污证许可公告、排污收费公告、夜间施工噪声控制公告、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和其他公示。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各县区和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也建立较为完善的网站,及时公布政府采购、土地招投标、工程招投标等信息。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召开媒体通气会向社会通报各类重大事项。通过钦州电台“行风热线”栏目等各类媒体,广泛接受和解答社会听众的咨询和监督。对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大额罚款等涉及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实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内容真实,时间及时、重点突出。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征地信息的公开渠道,保障征地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的面积、权属、补偿安置标准、安置途径、征地批准机关及文号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和收费标准调整后20天内,及时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时间等内容。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制度,在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明确要求收费单位要明码标价,亮证收费,如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将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加强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处理公开,发现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格和政府定价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9.推进教育信息公开。通过钦州教育信息网设立政策法规、教育动态、教育改革、招考信息栏目,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学生资助政策、应急管理预案、惠民工程等。公开内容包括教育改革、国家资助政策、招生就业、教育建设项目、特岗教育、学籍管理、学前教育等。

  10.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医院、学校、公交、供电、供水、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如在医院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制定医院办事指南、办事目录,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范围。各企事业单位大力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的公开,将服务项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办理纪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服务承诺、工作开展进程等内容,通过上网上墙、新闻发布、价格听证、服务热线、电子查询、短信告知等方式进行公开,全市服务行业相关收费项目调整、价格变动、政策变化等信息均及时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全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08条。其中政府公报刊发公文720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325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8次。

  (二)公开形式

  形成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公共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澄清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门户网站。县级以上政府和部门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稳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各级各部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化管理。2012年,有125万人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浏览各类政府信息。部分单位网站还通过开设热线、信箱等,建立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2.政府公报。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3.新闻发布会。2012年共召开38次新闻发布会,内容包括节能减排、扩权强县等诸多方面信息。

  4.政务服务中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服务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通过查询点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服务。

  5.其他公开渠道。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面对社会公众,提供集中适时的政府信息查询。同时,还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其中经审查同意公开38件,同意部分公开34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中,申请内容涉及财政信息、征地补偿、网站建设、关闭小煤矿、工商企业档案查询、交通收费信息、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条例》和自治区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一年来没有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和完整性、及时性,需要根据工作形势发展进一步完善、拓宽加深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也需要进一步充实加强。2013年,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二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将宣传栏、政府热线、报纸、电视、广播、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公开载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补充,积极探索其它公开载体,使多种公开载体形成合力;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落实机构、落实专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对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和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等方面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整体素质。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34008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720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33250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38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72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63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9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72
其中:未延期办结数 0
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72
1.同意公开答复数 3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4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三)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三)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678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一)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5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11
其中:1.全职人员 3
2.兼职人员 8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其中: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5
2.举办各类培训班 5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958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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