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3日在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叶莉梅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创新有为”工作总基调,积极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各项决议意见,以实施“创新年”为契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预期引导,主动服务大局、促进民生改善、认真履职尽责,促进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60,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3,5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68,30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1,677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7,947万元、调入资金112,34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和债务转贷收入239,944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66,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4,8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1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3,406万元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34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3,985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主要是受项目跨年度实施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专款结转较大。
(1)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3,5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9.48%,增长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9,7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增长8.2%;非税收入完成203,747万元,完成预算的119.68%,增长7.1%,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8.2%,下降0.2个百分点。
(2)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4,860万元,完成预算的95.45%,增长5.88%。主要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181,711万元,完成预算的94.6%,增长2.39%;教育支出484,2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3%,增长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037万元,完成预算的95.93%,增长4.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434万元,完成预算的96.64%,增长10.72%。
2.市本级(含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港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37,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391万元(其中:市直201,970万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6,255万元,钦州港区126,1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0,993万元、上解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599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7,859万元、调入资金55,64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和债务转贷收入126,954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48,3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5,172万元(其中:市直517,156万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107,199万元,钦州港区70,8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61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7,9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228万元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3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9,093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1)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14.97%,增长1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4,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7%,增长11.47%;非税收入完成130,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31.63%,增长8.01%。
(2)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5,172万元,完成预算的87.58%,增长1.22%。主要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29,168万元,完成预算的84.71%,剔除2016年一次性因素增长2.3%;教育支出129,885万元,完成预算的88.07%,增长2.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40万元,完成预算的85.62%,剔除养老保险改革后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改到社保部门发放等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070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增长18.36%。
(3)市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2017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6,200万元,执行中未动用,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市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县区转移支付支出57,99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4,0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3,936万元,提升县区财力保障水平,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93,18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05,166万元,完成预算的66.47%,增长51.86%;债券转贷收入487,7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8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401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31,85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54,691万元,完成预算的80.74%,增长4.71%;调出资金99,4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7,739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1,336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27,26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85,400万元,完成预算的63%,增长113.39%;债券转贷收入487,7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1,902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94,03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68,859万元,完成预算的84.62%,增长19.67%;上解上级支出17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53万元,调出资金46,90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7,739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3,23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只有市本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计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1,8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1,828万元,其中:当年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087万元,调出资金8,741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010,563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30,6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1%,下降11.81%;上年结余收入379,94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8,104万元,完成预算的98.54%,下降4.9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数包含了按规定计入的改革实施准备期的收入和支出,加大了基数。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52,459万元,主要是历年滚存结余。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67,651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8,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70.63%,增长52.69%;上年结余收入299,1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12,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48.67%,增长54.89%。市本级社保基金收支超预算较多、增长较大,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收支数和2017年预算数仅包括市直和钦州港区,而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数按市级统筹口径,包含了全市数据。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5,176万元,主要是历年滚存结余。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2017年,自治区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638,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36,000万元,专项债务1,402,300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355,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60,900万元,专项债务1,394,8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2,445,8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19,830万元,专项债务1,226,015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67,8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49,136万元,专项债务1,218,685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情况。
2017年初全市政府债券余额1,464,042万元,其中:市本级1,338,964万元、县区125,078万元。当年自治区财政转贷我市政府债券727,683万元,其中:市本级614,693万元,县区112,990万元;当年政府债券还本21,000万元,其中:市本级18,000万元,县区3,000万元。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券余额2,170,725万元,其中:市本级1,935,657万元,县区235,068万元。
(六)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及重点工作情况。
1.逆势向上寻突破,多措并举促财源。面对今年重点石化企业税收大幅减少及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新增企业税收实现周期较长等严峻形势,各级财税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加大力度开辟新兴财源,挖掘潜在财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9.48%,增长7.8%,进一步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出台《钦州市税收保障实施办法》,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成立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税收保障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税收保障工作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全市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加强财政、税务及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促财源的合力。二是构建政策扶持体系。制定大通关、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电子商务产业、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等重点行业财政扶持政策,筹集资金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研究扶持重点石化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协调推进我市首个建筑科技企业总部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利用扶持政策做大做强,实现政企互利共赢。三是支持实施精准招商。支持开展招商引资“双百行动”等,及时兑现招商奖励资金,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07个;强化“招商选资”理念,对华谊煤基多联产项目、福佳劣质重油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进出口牛羊综合加工、春淼家居产业园总部基地等重点项目进行财税预评估,努力提升新引进项目税收贡献率。四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强跟踪服务,落实“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落地、生产经营等过程遇到的问题;强化税源管控,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组织开展企业欠税清理、土地增值税清算、耕地占用税核查等专项清理核查工作,确保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2.克难攻坚夯基础,全力支持稳增长。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通过多渠道加大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的力度,全市向上争取财政补助资金126.83亿元,增长5.3%;争取地方政府债券72.77亿元,其中:置换债券50.15亿元、新增债券22.62亿元。二是支持重大项目实施。在财力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多渠道筹集落实财政配套资金支持组织实施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442个,累计完成投资214.7亿元,其中,投入近6亿元支持实施“园区基础设施会战年”和“县域工业提升工程”;投入9.62亿元支持大塘—浦北高速、南北二级、沙坪至那丽等公路项目,其中贵合高速浦北段建成通车,结束浦北不通高速的历史;投入3.5亿元支持华谊化工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开工建设,填补广西煤化工行业的空白;投入0.75亿元支持钦州港30万吨级支航道、30万吨级油码头、10万吨级集装箱双向航道一期工程建设,港口向大型化加快发展。三是支持“三去一降一补”。全年共取消20项、停征25项和降低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残疾人保障金减免范围,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减半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为企业减负1.2亿元;统筹资金5,580万元,支持钦州港至东南亚外贸直航航线、钦州港至香港、北部湾三港“穿梭巴士”等业务,支持企业“轻装”前行。筹措资金支持实施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契税补贴政策,库存比2016年底减少28.4%。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设立中马产业发展投资一号基金等4个政府投资基金,累计出资4.72亿元;积极推进“惠企贷”,累计审批发放“惠企贷”46笔,贷款3.88亿元;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安排1500万元建立钦州市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争取获得区农信社、市农行等批复授信5.29亿元;加大政策性担保支持力度,广西金融投资集团累计为我市中小企业及自然人担保792户,担保金额72.26亿元,提升了财政资金撬动效应。
3.有保有压调结构,优化支出保民生。统筹整合上级补助、存量资金、债券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改善民生支出,全市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6亿元,下降2.3%,全市教育、社保、医疗及农林水等涉及民生支出170.37亿元,增长6.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支持为民办十件实事工程全面完成。一是着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共筹措财政扶贫资金8.4亿元,全面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教育扶贫、就业创业扶贫帮扶等各方面工作,全市实现57个贫困村摘帽、3.56万人脱贫,按期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二是着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16亿元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共200多个教育项目建设,市三十八小、高新区实验学校等主城区10所中小学校建成投入使用,以钦州学院为基础筹建北部湾大学通过自治区检查评估并上报教育部;投入1.5亿元落实奖助学政策;投入0.97亿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三是着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筹措耕地地力保护和渔业资源养护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3.85亿元,支持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向导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投入2.25亿元支持“双高”糖料基地、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投入“一事一议”资金1.48亿元,支持开展1,472个村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0.42亿元支持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等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四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改工作。投入8.65亿元支持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综合福利设施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0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高于自治区要求;投入24.9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12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50元。五是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设立钦江水资源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支持水源地保护;统筹9.5亿元支持推进“园林生活十年计划”及“美丽钦州·宜居乡村”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投入0.7亿元支持加快推进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六是着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筹措4亿元支持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城区断头路、半边路、小街小巷以及道路照明、主城区易涝街道排水管道等改造工程,其中中心城区66个污水直排口截流工程及5座污水提升泵站建成投运。七是着力推进科技文化体育全面发展。设立钦州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开展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成功举办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州赛段、2017年世界沙滩排球巡回赛钦州公开赛,开展纪念刘永福诞辰180周年系列活动、“黑棋军魂”主题展览等;支持对外交流合作,召开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第二次工作会议,承办2017中国—东盟女企业家创业创新论坛。八是着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措资金5.56亿元,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动公租房租赁补贴试点。九是着力推进平安钦州建设。投入0.3亿元支持“天网”工程建设维护;投入0.65亿元支持市拘留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建设;支持建设特殊监区医院,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
4.主动创新促改革,提升能力强管理。结合全市“创新年”活动,主动开展创新工作,积极推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积极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创新支出管理,大力推行“督导结合、双向发力”工作机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95.45%,比上年提高5.88个百分点。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在全区首创建立政府采购特约监督员制度,正式运行网上商城交易系统,开启政府采购“淘宝模式”,全面推行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推动政府采购不断简化规范。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自主评审”模式,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全市完成评审项目2,043个、金额79.88亿元,审减额6.66亿元,平均审减率8.34%。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取消和规范部分专项收入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盘活收回财政存量资金4.8亿元。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初步建立市本级预算支出项目库,组织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调整提高后勤聘用人员等补助标准,完善房屋建筑、市政道路等部分项目支出参考定额标准。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设立公开平台,首次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改革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我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制订市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全面推开营改增,房地产业、金融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建筑业等四大行业增值税税负普遍下降。四是深化财政投入方式改革。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修订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加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1个,涉及金额1.8亿元。出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支持推广ppp模式的若干措施,按规范程序推进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原财校公租房等ppp试点项目。
5.严格监管控风险,实现安全稳运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钦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钦州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五年规划》,做好政府融资担保清理自查整改,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力统筹资金确保债务如期偿还,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二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印发《钦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钦州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钦州市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财政日常管理。推行以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级部门对所有预算安排5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自评,对49个项目13.5亿元资金进行重点评价,并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学者组成联合审核组对部门支出绩效目标进行总体评价,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完善国库管理,研究完善县乡两级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更新完善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全市集中支付改革资金量205亿元、增长6.61%,公务卡刷卡使用率高达44.74%,同比提升5.15个百分点。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产权登记,试点编制政府资产报告,继续做好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四是切实强化财政监督。做好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力配合做好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市及所辖浦北县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工作,持续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自查自纠、财政专项资金库款、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五是认真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使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钦州市全市和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各位代表,由于2017年度决算尚未开始编制,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市与市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全市与市本级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照《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批准。
总体看,2017年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但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受宏观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及税源结构不优、新投产企业地方税收贡献较低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收内生动力匮乏,区域间、行业间税收规模与能力不平衡不充分,收入质量不高,刚性支出增长加快,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政府债务负担重,偿债压力大,风险防控难度加大;部分预算项目推进缓慢,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仍需强化等,财政平衡调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前所未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市委五届三次全会,进一步理清了新时代我市发展的新目标、新思路,即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抢抓新机遇,以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为发展新目标,以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新格局为发展新思路。新思路、新目标以及新格局的构建,给今后我市财政收入增收带来潜在动力。与此同时,我市经济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依然复杂多变,经济企稳向好的可持续性还不强,下行压力依然持续,预计我市财政收入形势短期内仍不乐观,但稳增长、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仍将持续增长,财政金融风险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综合多重因素分析,预计2018年我市财政运行将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压力前所未有。
在收入方面,由于我市新兴产业税收尚未形成支柱,近年投产的重大项目处于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期仍无税收贡献,停产半停产企业较多,特别是重点石化企业税收预计持续减少,这些因素给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带来较大困难。此外,2015—2017年全市累计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8多亿元后,存量资金继续盘活的空间急剧缩小,特别是能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的存量资金大幅减少。因此,全市财力增长难度较大。在支出方面,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总体思路,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精准脱贫,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提高社会民生保障水平,加大对国企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的支持力度,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全市支出将保持刚性较快增长。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区及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为导向,以实施“服务企业年”为载体,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贯彻预算法,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撑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新格局,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提供财力保障。
(二)2018年财政政策。
2018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完善落实营改增政策,落实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加强债务管理,在保持政府债务规模合理可控的前提下,创新融资方式,扩展融资渠道,加大筹集资金力度。三是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突出保障重点,提高支出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在支持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通过合理安排收入预算、全面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支出强度不减且实际支出规模扩大。新增财力以及可统筹的存量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基本民生保障和扶贫、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四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在保障重点支出的同时,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咨询费等一般性支出。对支出进度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减单位预算。对政策目标已经实现的项目,不再安排预算;对实施环境发生变化的项目,重新核定预算。
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
教育方面。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支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以及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支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学前教育扩大规模,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重点支持筹建北部湾大学。加大支持民办教育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支持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和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养老保障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实体经济企业用工成本。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
医疗卫生方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适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支持加强生育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
农业林业水利方面。落实扶贫资金财政投入政策,统筹安排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领域用于扶贫的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支持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政策,提高补贴政策指向性和精准性。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支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粮食安全生产、市长“菜篮子”工程。支持森林管护和培育、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支持全面推进河长制体系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生态环保方面。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支持节能技改及淘汰落后产能、市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新能源公交车补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继续深入实施园林生活十年计划及“美丽钦州”乡村建设,深化城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生活环境。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海洋环境保护,推进国土开发整治,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住房保障方面。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市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政策,进一步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科技文化体育方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建设的投入,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传媒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支持精品文艺创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支持举办竞技体育赛事,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
产业发展方面。贯彻实施《钦州市“园区基础设施会战年”(2016—2018年)三年计划》、《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域工业提升工程”的决定》等,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县域工业发展。落实新一轮口岸“大通关”、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扶持政策,促进港口物流、交通运输、建筑业、房地产、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坭兴陶等产业集聚发展。
其他重点支出安排。保障招商引资、旅游发展、对外宣传、人才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党建),支持重点工作落实;加大平安钦州建设投入,支持建设特殊监区,继续推进“天网工程”、村安工程建设;安排云计算大数据项目资金、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加快智慧钦州建设;落实国企改革资金,稳步推进国企改革进程;落实分担资金,支持北部湾灭火救援能力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全市收入预算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776,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6,206万元,增长8%;上级补助收入845,57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3,985万元;调入资金191,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7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000万元。
(2)全市支出预算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776,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0,671万元,增长5.27%;上解上级支出16,150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621,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485万元(其中:市直171,150万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6,833万元,钦州港区93,5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2,21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4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9,093万元;调入资金50,3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7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000万元。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621,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1,195万元(其中:市直443,453万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74,977万元,钦州港区52,765万元),增长1.23%;上解上级支出4,44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5,666万元。
市本级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约为19亿元,其余38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扶贫、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其中:农林水支出28,460万元,增长1.86%;教育支出109,960万元,增长3.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75万元,增长2.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730万元,下降7.49%(下降原因是上年将上级提前下达县区的资金列入本科目,加大了基数)。
——市本级预备费安排情况。2018年市本级预备费安排5,86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过程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增加支出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支出。
——市本级“三公”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70万元,同比下降1.59%。其中:公务接待费3,100万元,下降2.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40万元),下降0.7%;因公出国(境)费330万元,与上年持平。
——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安排情况。2018年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安排45,66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4,5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16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454,689万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89,253万元,增长27.55%;上级补助收入4,1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1,33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454,689万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74,689万元,下降33.73%;调出资金180,000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243,85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07,738万元,增长12.05%;上级补助收入2,8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23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43,85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6,721万元,下降39.95%;调出资金47,132万元。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与钦南区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32,1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32,16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8,966万元,调出资金3,200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31,9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31,99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8,795万元,调出资金3,200万元。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安排1,126,35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673,900万元,增长6.86%;上年结余收入452,45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09,371万元,增长9.19%。年终结余516,988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安排860,772万元,其中:当年收入505,596万元,增长7.93%;上年结余收入355,17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56,946万元,增长10.78%。年终结余403,826万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8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全市与市本级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目前自治区还未下达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在代编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暂列50,000万元收入,其中市本级25,000万元。待自治区正式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后,我们将根据自治区下达情况,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完成2018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以新目标新思路为指导,不断提升支持经济发展质量。
一是支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围绕我市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构建大开发、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新格局新目标新思路,更加注重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升级、完善适应港口现代化发展的配套条件、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综合物流园区、加快发展集装箱航线业务,突出服务好华谊煤基多联产、芳烃、中船、力顺轻型载货汽车等重大项目,全方位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二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科技创新载体,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在具有钦州特色和优势的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大科技专项,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坚持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落实好增支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切实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积极争取自治区支持,完善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
(二)以服务企业年为契机,不断提升培育地方税源质量。
一是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把支持的重心放在投入产出率和财政贡献率较高的实体经济上,加强对重点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落实好新一轮的口岸“大通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财政扶持政策,以政策扶持带动产业发展。二是夯实存量财源。密切关注重点税源企业,确保现有税源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巩固现有税源;帮助仍有发展前景但已停产、半停产企业复产达产,挖掘潜在税源。三是培植新兴财源。进一步强化“招商选资”理念,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加强对拟引进项目的税收预评估工作,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对地方税收贡献大、社会效益好的企业。协助解决新引进项目在签约、落地、建设和投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助其尽快建成达产,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三)以强化预算约束为要求,不断提升预算执行质量。
一是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强对收入组织工作的领导,强化财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宏观形势分析研判和税收收入征管,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形成各级部门齐抓共管抓财源的良好局面,促进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积极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部门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收回或调整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重点支持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大力推进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农林水、生态文明、文化体育等民生事业发展,努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四是强化预算硬约束。继续硬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力。完善执行“督导结合、双向发力”的财政支出工作机制,增强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健全项目承诺推进制度、支出分析制度、红黑榜通报制度,完善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
(四)以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不断提升财政改革创新质量。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为目标,扎实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加大推动市本级项目库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切实硬化预算约束,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着力打造透明预算。组织实施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加快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二是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市与县区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上级部署,完善增值税、资源税等改革,推进消费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改革,落实环境保护税改革,逐步构建符合我市发展需求的地方税体系。三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提高评价结果应用的刚性和有效性。
(五)以防范运行风险为底线,不断提升资金安全监管质量。
一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定时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情况,规范使用债券资金,稳妥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到期债务按时偿还,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加强预算监督、财经纪律监督和会计监督,切实做到财政资金覆盖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必须跟踪到哪里。持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要求,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办理机制。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决定,不断改进财政工作。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奋进,不断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全面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新格局,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