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四批)共11件,涉及4个县区,其中:灵山县2件、浦北县2件、钦南区4件、钦北区3件,主要涉及污染类型(有同一举报问题涉及多个类型情况):水污染5件、大气污染3件、土壤污染5件、生态问题3件、海洋污染1件、其他污染1件。我市已于当日将群众举报问题转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查处。
下篇: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向广西交办信访举报问题24批共31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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