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庄严同志挂任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任期一年);
吴锡东同志挂任钦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挂任期一年);
韩文兵同志挂任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挂任期一年);
左孔天同志挂任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挂任期一年);
吴东同志挂任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任期一年)。
上篇:关于成立钦州市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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